题目:出现在腓利门书里的三种关系
讲稿:
腓利门书中出现三个重要人物,“保罗,腓利门,阿尼西母”。还有一位出现11次的,那就是把这三个人紧紧连在一起的耶稣基督。腓利门书提出了三个问题。①保罗为什么要打发阿尼西母回去呢?②阿尼西母为什么一定要回到腓利门那里呢?③腓利门为什么要迎接阿尼西母为弟兄呢?腓利门书的主题就是这三个问题。见证这一点就是内容目的。
相反,保罗若是不把阿尼西母打发回去,会怎么样?阿尼西母若不回到腓利门那里,会怎么样?腓利门若是拒绝迎接阿尼西母为弟兄,又会怎么样?这就是应用目的。
讲论:
在腓利门中出现三个重要人物。第一是腓利门书的写信人保罗。他曾逼迫基督教,后来遇见主,就成了使徒,在见证福音的过程中,现在被囚禁在罗马监狱里。第二是本书信的收信人腓利门。他是通过保罗成为基督徒,现在是歌罗西教会的圣徒,是带领奴隶的上司。最后是阿尼西母。他是从腓利门家里跑出来的奴隶。遇见保罗,成了基督徒,现在和保罗一同在罗马。腓利门书的内容是,保罗打发阿尼西母去见腓利门,并恳切地嘱咐他“把阿尼西母当作亲爱的弟兄来接待”。
在这里,可以提出三个问题。①保罗为什么必须要打发阿尼西母回去?②阿尼西母为什么必须回到腓利门那里去?③腓利门为什么必须接待阿尼西母为弟兄?这三个问题就是通过腓利门书要讲的中心主题。
在进入本论之前,首先要思考这三个人的关系。保罗是犹太人,腓利门是外邦人,阿尼西母是奴隶。但还有一位的出现是不应错过的,他就像共同分母一样,把这三个人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本书一共只有15节,在这简短的经文中,这一位一共强调了11次,那就是“耶稣基督”。因此,腓利门书的主人公不是保罗。也不是腓利门,更不是阿尼西母。
通过腓利门书,应该被见证的主人公仍然是耶稣基督。这三个人都是在“基督里,在主里”(8,20,20,23)的人。倘若这里出现的三个人中,哪怕是一个人,他若不是在“基督耶稣里”,腓利门书就不会被记录。
他们之前都是陌生人,是互为外人的。不仅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经上说:“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与神的关系也是处于分离的状态。
但是,以前是逼迫人的保罗,如今却成了“为基督耶稣被囚的”人(1,9节);身为外邦人,彼此互相不认识的腓利门,如今却成了“所亲爱的同工”(1下);像商品一样被卖的奴隶身份的阿尼西母,如今却成了“与你我都有益处的心上的人(心腹)”(11-12节)。使这些事变为可能的就是腓利门书中强调了11次的“耶稣基督”。正是因为“耶稣基督”,这样的事情才能变为可能,也正是因为“耶稣基督”,形成了这种关系。
在本文中“在基督里”出现两次(8,20节);“在主里”再现两次(16,20节);“在基督耶稣里”出现一次(23节);“在基督里”出现五次。如此惊人的变化是“在基督里”,也就是说,“在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25节)中,才有可能的。
所以保罗宣告说:“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与神恢复关系的圣徒们应该怎样维持与人的关系呢?这就是腓利门书留给我们的话题。
因此,解释腓利门书的钥匙就近在眼前,“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3节)这个问候语中,就有这把钥匙。第一,既然“一心,一口”(罗15:6)地称神为“我们的父”了,我们的关系就已经很明确了,就是亲爱的弟兄。
第二是,既然承认耶稣为“主耶稣基督”,那“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19-20),所以同样都是主的仆人(奴隶)。第三是,使这事变为可能的是因为你们蒙了经上说“愿恩惠、平安归与你们!”的“恩典”。
如果“保罗,腓利门,阿尼西母”没有蒙基督的恩典,没有承认耶稣为“主”,没有称神为“我们的父”,保罗就不会打发阿尼西母回去见腓利门,也不会叮嘱腓利门说:“是亲爱的兄弟”(16节),腓利门也不会接纳他,并且逃跑的奴隶阿尼西母也不会回到腓利门那里去。
从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应该注意本书信并非写给腓利门个人的私人信件,而是写给教会的书信,如经上说:“写信给在你家的教会。”(1,2节)因此,腓利门书也是“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启2:7),并且通过腓利门书,我们也应该遇见那吩咐说“你要写信给以弗所(在你家的教会)教会的使者(腓利门)”(启2:1)的基督。
因此,通过腓利门书里所描述的保罗的形象,看到主的形象,这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身经百战的一位老将,尊贵的使徒为了一个奴隶的灵魂,在地下监狱幽暗的煤油灯下,戴锁链的不方便的手握着毛笔写中保信,通过保罗的这种样子,我们能看到离开天上的荣耀,取了奴仆的形象,来到这地上,顺服神,直到死的主。
因此,使徒保罗不仅打发阿尼西母回去,还说:“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
这个场面使我们仰望“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5-6)的我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信就是对我所言之语的保证书。腓利门书中若没有这句话,本书就有可能会成为“鸣的锣,响的钹”。
福音是什么呢?“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19,21),这就是福音。倘若在腓利门书中没有说到“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这一句,阿尼西母就不可能获得自由,也不可能回去。
从这样的脉络上,在腓利门书中,保罗是作为替我们赎罪的耶稣基督的代理人出现的;腓利门是作为应该接纳所有人的教会的预表出现的;阿尼西母是作为应该回到神面前去的所有罪人的代表出现的。
因此,在本书信中不仅说要“饶恕”应当处以死刑的逃跑的阿尼西母,奇妙的是,还说:“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16节)并且使徒不仅说他是“亲爱的弟兄”,还说:“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17节)保罗不仅把阿尼西母和自己看作一体,甚至看为同等。
因此,我们要再进一步。因为接待阿尼西母不仅等于接待保罗,还是“接待基督”的事。因为主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保罗对腓利门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这里所说的“欠”是指物质上所亏欠的吗?说这话的保罗也在告白说:“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1:14)主说:“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象我怜恤你吗?’”(太18:32-33)我们都是被免了无法偿还之债的人。
使徒保罗对腓利门说:“因听说你的爱心并你向主耶稣和众圣徒的信心。”(5节)向以弗所的弟兄们也说:“我既听见你们信从主耶稣,亲爱众圣徒,”(弗1:15)就为你们不住的感谢神。向歌罗西的弟兄们同样也说:“因听见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并向众圣徒的爱心。”(西:14)
“信心和爱心”,这两样是基督徒的标志,就像身份证一样的要素。因为“信心”可以恢复与神的关系,“爱心”是连接弟兄之间的关系的纽带,是连环。因此,若没有“信心和爱心”,与神的关系和与圣徒的关系都不会成立。严格地说,他就不是基督徒。因为腓利门有了“信心和爱心”,所以保罗在打发阿尼西母回去。
现在,我们要思考一下前面提出的三个问题的答案。
①倘若,腓利门拒绝保罗说的“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17节)的恳求,那就表明他的“信心”是假的。倘若拒绝“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16节)的邀请,就表明他的“爱心”是虚假的。
②相反,阿尼西母因为考虑自己的人身安全,而拒绝接受保罗为了使他恢复与上司不和的关系而打发他回去见腓利门的意思,就可以证明他的“悔改”也是虚假的。
③不仅如此,保罗若是为了自己的方便,不把偷窃主人之物逃跑的千真万确的罪人阿尼西母打发回去,而是留在自己身边,就有可能会连累到与保罗有关的神公义之名和他所见证的福音的荣耀。
这一点明确地表现在“我本来有意将他留下,在我为福音所受的捆锁中替你伺候我。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愿意这样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13-14节)这句话里面。我想,腓利门肯定是接纳了阿尼西母,并且再次打发阿尼西母回到保罗身边,替自己服事保罗。
我最后要附上一点,保罗嘱咐腓利门说:“此外你还要给我预备住处。”(22节)乍看,就会认为这是与中心主题无关的另外一个嘱咐。但是不然。这是与本书信的主题绝妙地连在一起的内容。万一腓利门拒绝使徒保罗恳切的嘱托,腓利门还有何顔面见日后访问歌罗西教会的保罗呢?
从这样的意义上,22节的经文使我们想起了主的教训,“谁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太24:45-46)若是不履行主所吩咐,到主再来的时候,还怎么见主的面呢?
现在要结束证道了。弟兄啊,通过腓利门书,你是否告白你是偷窃神的荣耀逃跑的阿尼西母呢?先是逃跑,后来悔改,归回的阿尼西母的样子就是浪子的样子,正是我们自己的样子。
那么,现在弟兄应该以基督的爱饶恕和接纳的弟兄阿尼西母是谁呢?通过腓利门书,能看到无法接纳某个人,而纠结的另一个我。主现在也借着腓利门书,对我说:“你要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17节)
腓利门书就是主的保证书。主打发我们所有的罪人回到神的身边,说:“要把你们罪的工价都归在我的账上,我必偿还。”这就是“在腓利门书中出现的三个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