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佛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觉醒有缘人2024-03-22 12:00湖北
世界观也叫宇宙观。它是一个人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世界观建立于一个人对自然、人生、社会和精神的、科学的、系统的、丰富的认识基础上,它包括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物质观、时空观等。作为一个人来说,世界观又总是和他的理想信念有机联系起来的,世界观总是处于最高层次,对理想和信念起支配作用和导向作用;同时世界观也是个性倾向性的最高层次,它是人的行为的最高调节器,制约着人的整个心理面貌,直接影响人的个性品质。可以说,世界观决定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世界观来源于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因此人的世界观是可以不断更新、不断完善、不断优化的。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据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可将它划分为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类型,即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唯物主义世界观。世界观是哲学的朴素形态,二者都是把整个世界作为自己的研究对家。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也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它又是方法论的学说,还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一般来说,人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并以此来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在阶级社会里,世界观运用具有阶级性,不同阶级的人们会形成不同的甚至对立的世界观。各种世界观的对立和斗争,归根到底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不同的世界观会指导人们采取不同的行动,从而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作用。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可以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提供正确的思路方向,错误的世界观则会给人们的实践活动带来方向性的失误。
世界观必然涉及哲学。哲学是对基本和普遍之问题研究的学科,一般具有严密逻辑系统的宇宙观,它研究宇宙的性质、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等等一些很基本的问题。这里顺便简述一下哲学,哲学源自于希腊语φιλοσοφία(philosophia),意即“爱智慧”。希腊文Philosophia是由philo和sophia两部分构成,philo指爱和追求,sophia指智慧。“哲”一词在中国起源很早,历史久远。如“孔门十哲”,“古圣先哲”等词,“哲”或“哲人”,专指那些善于思辨,学问精深者,即西方近似“哲学家”、“思想家”之谓。 一般认为中国哲学起源东周时期,以孔子的儒家、老子的道家、墨子的墨家及晚期的法家为代表,而实际上在之前的《易经》当中,已经开始讨论哲学问题。哲学的定义一直存在争议,一般认同哲学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套主张、命题或理论。不同哲学家对哲学的理解和定义有各自的观点:
英国罗素说: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为止仍为科学知识所不能肯定之事物的思考;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论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就是哲学。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说:“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人都是由于惊奇而开始哲学思维的,一开始是对身边不解的东西感到惊奇,继而逐步前进,而对更重大的事情发生疑问,例如关于月相的变化,关于太阳和星辰的变化,以及关于万物的生成。一个感到困惑而惊奇的人,便自觉其无知”。
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一种特殊的思维运动,哲学是对绝对的追求。
爱因斯坦认为:如果把科学理解为在最普通和最广泛的形式中对知识的追求,那么,哲学显然就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
胡适:“凡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
哲学基本问题又称哲学根本问题、哲学最高问题,是指存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存在和意识、物质和思维何为本源的问题。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历来有两种根本不同的回答,由此在哲学上形成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个阵营、两个基本派别、两条对立的路线。凡是认为意识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即意识先于物质的哲学派别属于唯心主义;凡是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即物质先于意识的哲学派别属于唯物主义。除了这两种根本对立的回答,即一元论外;还有一种回答,认为物质和意识是两个独立的、互不依赖的本源,持这种观点的哲学流派属于二元论。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对这一方面的问题,绝大多数哲学家,包括唯物主义哲学家和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都做了肯定地回答。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在原则上是不同的。唯物主义是在承认物质世界及其规律的客观存在,承认思维是存在于反映的基础上,承认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唯心主义则把客观世界看作思维、精神的产物,认为认识世界就是精神的自我认识,也有一些哲学家如休谟和康德,否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为哲学史上的不可知论者。
根据以上的第一方面可以将本体论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基本派别。
唯物主义:将世界的本源归结为物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认为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具体又分为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由辩证的唯物论和唯物的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部分组成;是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在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创立的。唯物主义哲学一直强调感官认知与理性推理及客观证据,由于自然科学发展的局限,该流派在关于世界起源仍不完善,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唯心主义:将世界的本源归结为精神,主张意识、理念(法则)等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意识决定物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唯心主义十分复杂,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主张个体意识第一性,客观唯心主义主张客体意识第一性。
可知论:认为世界是可以被认知的,认为人可以凭借感觉器官及其延伸(科学仪器)完全认知世界,而尚未被认知的部分只是由于技术的不发达,人完全认识世界是必然。
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能被认知或不能被完全认知,此处的不能完全被认知并非“尚未被认知”,而是指世界的某些部分或某些层面,人类是永远无法知道其真相的。“概念世界”是研究不可知论时不可不提的概念。
认识论:来源于希腊语知识和学说的结合,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
哲学学科分类主要有形而上学、逻辑学、认识论、伦理学、美学等几大类。
再说回本章主题,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对人生道路、生活方式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人生观是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世界观的制约。人生观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的,每个人的人生观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的外因是日益疯狂的世界,导致很多人的直觉和感受发生变化,产生人生观错位等,也许这是人类世界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在自然界中,人生观无可厚非,生存第一,生存至上;在阶级社会里和制度下,人生观有进步和落后之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人生观。在人类历史上曾出现过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人生观。
享乐主义人生观:它从人的生物本能出发,将人的生活归结为满足人的生理需要的过程,提出追求感官快乐,最大限度地满足物质生活享受是人生的唯一目的。
厌世主义人生观:宗教的厌世主义认为,人生是苦难的深渊,充满各种烦恼与痛苦,唯有脱俗灭欲,才能真正走向解脱。
禁欲主义人生观:它将人的欲望特别是肉体的欲望看作一切罪恶的根源,主张灭绝人欲,实行苦行主义。
幸福主义人生观:一种观点是强调个人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和价值;另一种观点是在强调个人幸福的同时,也强调他人幸福和社会公共幸福,认为追求公共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和价值所在。
乐观主义人生观:它认为社会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在于追求真理,对人生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
共产主义人生观:它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人生观。它把人的生命活动历程看作是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把消灭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看作是人生的崇高目的和最大幸福。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对社会所尽的责任和所做的贡献,人生的最大价值和意义,在于努力为人民服务,无私地把自己的一切精力贡献给共产主义事业。
价值观是基于人的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也就是人认定事物、辨别是非的一种思维或取向,从而体现出人、事物一定的价值或作用;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价值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历史性与选择性以及主观性的特点。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总是相对稳定和持久的。比如,对某种人或事物的好坏总有一个看法和评价,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种看法不会改变。历史性与选择性则体现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生活环境中形成的价值观是不同的。一个人的价值观是从出生开始,在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一个人所处的社会生产方式及其所处的经济地位,对其价值观的形成有决定性的影响。其中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的观点以及父母、老师、朋友和公众名人的观点与行为,对一个人的价值观的形成是最具影响和最具根本作用的。价值观还具有主观性,它用来区分人和物的好与坏的标准,是根据每个人内心的尺度进行衡量和评价的。价值观的不同是调节人际关系是否和谐的重要因素。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者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样的价值观。
先简述一下在世界上有很大影响的其他宗教世界观。
伊斯兰教的世界观十分简洁,《古兰经》中没有详细解释宇宙的起源及形成过程,它只做了一些简要的叙述。《古兰经》说万能的造物主安拉,凭自己的意志,以最精巧的设计,说有就有,轻而易举地分六个阶段,创造了宇宙万物。而且又创造了超越一切生灵的人类始祖--美男子、大地的“代治者”阿丹(亚当)。伊斯兰教认为真主安拉是无始的、独一的、永活的、全知的、无所不能的主宰;时间是新生的,世界是有始的,不是无始的;自然界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是人类进步的最佳助手;因果关系是世界的自然规律之一,也是安拉创造的。总之,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是宇宙唯一主宰,创造了宇宙的同时也创造了其规律,人的任务是发现和利用这些规律。
基督教的世界观是上帝创世说。认为上帝是造物主,是一切物质和精神世界的创造者,万物都由上帝所造,万物也都在上帝的指导和安排下运行。《圣经·创世纪》开宗明义地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圣经说原来“大地混沌,空无一物”,上帝先把地球改造成适合万物生存的地方,接着在地球上创造了各种万物。这个过程就是六个创造日。第一天创造了光,于是有了白天和夜晚;第二天创造了空气;第三天创造了陆地和海洋;第四天创造了星辰;第五天创造了水中的生命和飞鸟;第六天创造了地上的生灵和人。基督教相信上帝只有一个,但包括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即三位一体的真神。基督教认为人类既有原罪,又无法自救,只有信奉耶稣基督才能得到救赎。还指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人的灵魂因信仰而重生,并得到上帝的拯救在天国里永生,人若不信则死后下地狱。还认为上帝是永恒的,是全能者,祂能废去旧天地,也能重新创造新天地。基督教反对无神论、多神论。
印度教形成于公元二世纪左右,起源于婆罗门教,而婆罗门教起源于公元前约二千年的吠陀教。三者信奉的经典和信仰基本没有改变。早期的印度教是在婆罗门教的基础上演化而成的,其教义基本相同,但很不完善。后来印度教的宗教哲学家商羯罗受印度教哲学经典《吠陀》、《奥义书》等及大乘佛教思想的影响,指出善恶有报,人生轮回,轮回的形态取决于现世的行为,主张只有达到“梵我同一”(《奥义书》)方可获得解脱。印度中世纪最大的经院哲学家商羯罗所建立的梵我不二一元论思想体系至今仍为印度教主流思想,商羯罗认为世界唯一绝对的本源只有梵(宇宙灵魂),也称为“阿特曼”,梵派生一切,恒常不灭,不起变化,无时不在;梵既是不容任何限制、无差别的实有,同时亦是最高我;并且梵是不可见、不可说,非经验或非现象的,不可思议的,超越因果轮回的。商羯罗指出世界是梵通过“摩耶”制造的,“摩耶”是现象世界的种子,现象世界是由下智的人们对于上梵的无明或虚妄所引起。按照他的理论,梵通过“摩耶”创造世界的过程,很像一位魔术师在变戏法。它先取来五种细微物质:空、风、火、水、地,作为创造世界的基本素材,再将这五种细微物质相结合,产生出五种神奇的物质:空大、风大、火大、水大、地大。现象世界就是由这几种神奇物质按比例变幻而来,如同有人把绳看成蛇一样。还把这种普通人不能认知的梵称之为上梵,把普通人能认知的梵称为下梵,下梵具体表现为神祇、个我、世间万象等。他认为只有梵才是真实的,但从经验的或相对的意义上看,世界及其现象则是实在的。商羯罗将差别的现象世界及多数个体我的出现,视作被无明所遮蔽的幻象而予以否定。他主张将最高的我(即梵)与现象界的个我完全统一,认为二者既不是分别的存在,也不是一个产生另一个,就如同一个瓶子中的虚空与整个大虚空一样,由于瓶子的缘故,瓶内的虚空看起来好像不同于瓶外的虚空,但当瓶子破碎,“两个虚空”就显示出了同一性(梵我一如)。简单地说,商羯罗的“梵我同一”就是指小我(个体灵魂)与宇宙大我(宇宙灵魂)的关系,他提出要舍小我而回归宇宙大我,并主张通过亲证个体我与梵为一体式,人即可获得解脱,认为解脱就是亲证梵我的同一,即“我就是梵”,才能回归至善福乐的本性。他所说的“梵”类似佛教的如来藏,但又有区别。商羯罗继承了古代奥义书的一元论思想,又通过融合大乘佛教唯识与中观的思想,建立起吠檀多不二论体系,因此被人称为“假面佛教徒”,虽有不少缺陷,但奠定了印度教正统理论基础。
印度教还有显密两乘之分,有的教派实行严格的素食、不杀生戒律,提倡梵行(清净的行为),特别信奉非暴力或不害的思想。印度国父甘地继承了这种思想,使“非暴力不合作”成为印度国大党的指导思想。
印度教教义繁复,外界通常难以对其准确定义,它既是有神论的宗教,又是无神论的宗教;既是多元论的宗教,又是一元论的宗教;既是禁欲主义的宗教,又是纵欲主义的宗教;既是宗教信仰,也是生活方式等等。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崇拜三相神;二是直接宣扬世袭等级制度;三是坚定相信轮回转世。表面上印度教号称有三千多万个神灵,但多数印度教徒只崇拜一个天神。印度教有三大主神:梵天、毗湿奴和湿婆。梵天是第一位主神,是创造万物的始祖;毗湿奴是第二位主神,是宇宙秩序的维持者,能创造和降服魔鬼,被奉为保护神;湿婆是第三位主神,具有生殖或毁灭世界的双重性格,以男性生殖器为象征,并不断变化着不同的形象,也被奉为毁灭之神。在三个主神中,又往往把毗湿奴或湿婆立为一个主神,其他神都在其下,并都是这两个神之一的化身,所以是具有特殊性的一神教。印度教与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是,印度教直接宣扬世袭等级制度,把种姓制度作为核心教义,要求教徒严格遵守种姓制度。以僧侣贵族为主的第一等级婆罗门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为主的第二等级刹帝利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雅利安人自由平民是第三等级吠舍,从事农、牧、商、手工业等,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是第四等级首陀罗,只能从事农、牧、猎以及其他低贱的职业。除四大种姓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不入四大种姓之列。印度教认为每一种生命都有灵魂,会再生或转世,强调因果关系,认为善恶都将得到报应,并且这种因果轮回周而复始,无始无终。要想解脱必须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解脱的方法有三种:一是严格奉行各种戒律、例行祭祀;二是通过学习、修苦行、亲证等;三是靠信仰神而得到恩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