이건창 선생 행장 (이건승 지음)
2024년 9월 15일
이건승 선생의 「이건창 선생 행장」은 이건창 선생이 45살에 지은 「자서전(明美堂 詩文集 敍傳)」에 근거하였습니다.
번역은 홍승현 선생이 지은 이건창 선생 묘갈명을 참고하시길 바랍니다.
「寧齋公(李建昌)行狀」,『家乘』(續上)︰
「先伯氏參判府君(李建昌,1852-1898)行狀」(李建昇)︰
我李(全州李氏,德泉君派)以定宗別子德泉君〔諱厚生〕爲鼻祖。後至戶曹判書孝敏公〔諱景稷〕、判敦寧孝簡公〔諱正英〕,相繼爲名臣。曾祖,贈吏曹判書〔諱勉伯〕。祖,吏曹判書,贈領議政,謚忠貞公〔諱是遠〕,今上三年(高宗三年,1866)法國寇陷江都,殉于鄉,事載國史。考,郡守〔諱象學〕,用公(李建昌)貴,贈吏曹參判,廉直明達,爲郡縣以循良稱。
妣坡平尹氏滋九(尹滋九)女,贈貞夫人,有壼德。哲宗(1831-1864,1849年即位)壬子(1852)五月二十六日生公于江華沙谷。生有異質,忠貞公(曾祖李勉伯)自幼口授書,識字先於言語。十歲(1861)悉通五經四書(敘傳︰十歲,悉通三經四書),有神童名。忠貞公臨終遺書,引程子“質美明善”之語以勉之,時公甫十五歲(1866)。
是歲(1866)擢江華道科,及第。
七年(高宗七年,1870,19歲)補起居注例,選玉堂(弘文館,注書)。公始仕,爲朝中最少年。每侍上(高宗)記注,上稱善,出入輒加顧眄。
然,大院君(興宣大院君,1820-1898)當國,公嘗忤於大院君,又家世與人多嫌卻。以此沈淪下僚,未嘗居淸要。
十一年(高宗十一年,1874),崔益鉉(1833-1907)上疏(1873年10月11月兩次彈劾大院君),侵大院君,有“權臣”語,舉世以爲直。公爲持平,獨曰︰“『春秋』爲親者諱,且不可以臣大院君。益鉉雖直,不可以不罪。”徼(邀)長官合疏論之,不報。朝廷事自此難言矣。
以歲幣使書狀如燕,翰林名士黃鈺、張家驤、徐郙等,歎曰︰“使斯人生於中國,當以吾輩之官讓之。”時公年二十三(1874)矣。
十四年(1877)秋,奉命按廉忠淸右道,屏傳潛行,詢民疾苦,捕治鄉豪之橫暴者,遇不法吏輒擊去之。權貴于囑不得行,自大吏以下怙勢自固者,皆惴惴焉。監司趙秉式聚驗(聚斂)進奉得寵,用(敍傳︰用外行小數,干譽於愚民)而貪殘自恣。奉錢請爲行資,公卻不受。秉式慚恐,以大院君舊客多被罪錮爲蜚謗(敍傳︰秉式卽大恐,飛謗以達于京師。時,大院君閒居,其賓客多得罪於朝廷。),以聞於宰相閔奎鎬曰︰“某受大院君旨,將以傾己。”且曰︰“某將快世憾于我。”奎鎬入見上,以秉式言陳之,又使人怵公曰︰“禍且不測,盍自爲地?”公不爲聞,馳入公州,發秉式隱贓十餘萬,星夜還以聞。近世御史有論劾,必先以書啟副本奏,俟可然後敢進。至是,公懷書啟直入闕,百僚大駭。上既納奎鎬說,又意有憾於秉式而誣之也,召見震怒曰︰“凡汝所按廉,皆汝耳目之乎?抑從人聞之乎?”對曰︰“至論大吏,不可以不愼。臣皆審閱,然後以聞,具有文書,可覆按也。”乃命他使者往驗之,悉如公言,秉式坐贓謫。公州士人有受杖于公者,出獄自恚不食死。秉式嗾其子告公,遂以殺人竄公于極邊碧潼郡。時奎鎬獨爲秉式甘心於公,一時士大夫無不爲公歎惋。以此聲聞當世。
初,朝廷斥倭洋,主戰守,然昧於形勢。公以爲中國者外國之樞,可覘而知。既入中國,則歎曰︰“吾猶不知中國之至於此也。中國如此,則吾邦隨之而已。”李鴻章時爲北洋大臣貽書,啖我以通和之利。時人信其言,公獨曰︰“鴻章大儈也,儈惟時勢之從而已。我無以自恃而恃人,非所以謀國。其說以爲萬國公法,凡在約者,國雖弱,法無吞噬。萬一有不如法者,我持公法往叩外國公使館門曰︰‘公法!公法!’其將無虞乎?吾恐徒恃此,後必爲所賣。”
魚允中、金玉鈞號爲才敏,能言中外事。此諸人力主開關通商之議。戚里閔泳翊年少有譽,爲諸人所歸。諸人爲泳翊薦公可使四方,泳翊亦嘗傾心於公,言於上,乃赦還。會金弘集自日本還,以淸人黃遵憲所著『朝鮮策』進於上,有悉通西洋諸國之說。一日泳翊邀公飲,弘集及朴泳孝、洪英植等在坐,蓋泳翊將借諸人以觀公俯仰。公心知之,乃先面數公集曰︰“黃遵憲顯言耶蘇教無害,而子上疏云︰‘遵憲斥邪非謾’而何?”弘集猶遜謝,而泳翊怫然罷酒,入言于上曰︰“臣與諸人論時事,而李某爲橫議。此人雖官卑,有文學重名。此等人如此,國是不可定。”上愈不悅。
十九年(1882),壬午軍變。淸兵出,執大院君去。上夜召藝文提學鄭範朝草奏文,且曰︰“聞李某善文,又多識中國事,可以予意召之與議。”公入,謂鄭公曰︰“奉天之詔可作,此奏不可作,須是聖上面命其大義,乃可下筆。”鄭公曰︰“如君意何如?”公曰︰“聖人(聖上)人倫之至(『맹자』︰聖人,人倫之至也。문맥에서 보면 聖人이 아니고 고종을 말하는 聖上이 옳음),今日吾君之道,惟負罪引慝而已。”鄭公入以告,上嗟歎良久,召公曰︰“文須汝作,致亂之咎,悉歸予躬,爲大院君,明白辨釋。”因命公陪護大院君之行。淸差馬建忠等沮其行,奏草亦不用公作。是歲(1882)秋以宣教官增秩通政,特命永帶知製教,於公始有永帶之命。
時金允植、魚允中用事,固欲引公自助,每稱奉旨,詢機要文字,公悉辭之。一日,上促召,公既入,允中於閤門外口,宣上諭曰︰“欲往天津乎?日本乎?欲在此參機務乎?”公曰︰“皆不欲,亦皆不能。”允中咄曰︰“固哉!”入少頃復出曰︰“疆域之內,猶可宣力乎?”公不得已曰︰“諾。”於是有畿輔按廉之命,上親授封書曰︰“但如前好爲之,予今知汝矣。”畿內十三邑饑,公設賑以哺之。衣弊衣,混饑口,察州郡賑政。自長吏至徒隸,皆惴惴無敢乾沒,全活甚衆。蠲廣州、水原、開城稅皆萬計,別單所陳數十條亦多報可。後近臣有出宰而貪者,上使人以私戒之曰︰“不悛,當遣御史如李某者。”上之重公也如此。
二十八年(1891)起家,拜漢城少尹。自朝廷通商以來,淸日商民,多與我人訟,京兆不能理,別置少尹以專之。前後爲此者多要人,於是世謂公且顯用矣。視事月餘,上疏言︰“政府請用銀銅錢。將使外國人操貨權,啟無窮之弊。”又言︰“各國人買屋無紀,請禁我民之賣屋者。”當是時,屢經變亂,京城人戶日益凋,外國人以仰(仰,昂)價買屋。京城人戶將盡爲外國人居,故有是請。淸使唐紹儀詰非約。公曰︰“我禁我民,約於何有?”紹儀乃假李鴻章言,怵政府使弛禁。公密訪賣屋者,加以他罪罪之。民不敢賣屋,而彼亦無以難矣。都人喜曰︰“使公十年少尹,可以復我舊居。”
會有咸興爲亂,逐監司,以公爲按覈使。咸興亂起由市人,皆自引爲罪。公曰︰“市人豈敢爲亂?必有所主。與其濫而不得,寧詭而不蔓。”乃用釣鉅得邑豪陰嗾者,一訊而服。雖市人與亂者,至是始覺,咸稱神明。讞,既奏,附論觀察使李源逸貪庸狀,俱抵罪。還,拜承政院同副承旨。
三十年(1893)秋,兩湖賊黨大起,號稱東學。公上疏請亟發兵剿之,以絕滋蔓,不當累煩王,言︰“徒事慰撫以驕賊心。”又言︰“宣諭使魚允中私立賊號曰民黨。此外國民主之說,禍甚於洪水猛獸。”又請尊聖德,堅聖志,罷女伶,節償齎,嚴師律,擇藩郡。時警報方棘,而李容直輦金求爲監司,中外益涵駭,疏中并言之。大提學金永壽自以代撰王言,慰諭失辭,其疏引罪。上素寵永壽,念不罪公,無以安永壽,顧又重罪公,故留公疏不下。久之,會權鳳熙、安孝濟言事觸上怒,魚允中亦以他事將罪,乃并竄之。竄公于寶城郡,明年(1894)春赦。
公既喪二親(1884年母親喪,1888年父親喪),嘗言︰“吾未死一念,惟吾君在正。宜進言以自效,然不敢遽激訐冀誠以取信。”上亦燭其忠直薄譴。
旋有三十一年(1894)六月,日本兵犯闕,國政大變。大院君視國務,金弘集爲相,以公爲工曹參判,稱疾不出。上見改革之際,舉世靡然趨之,而公獨不然,心益善之,拜爲法部協辦,既而以外人譏責收其命。
三十二年(1895)官制復改,上念舊日貴戚,別置官於宮內府,曰特進,而公與焉。
是歲八月,坤寧閤之變,公與其友原任參判洪承憲、鄭元夏上疏,略曰︰“王后之廢,臣知非聖上意也。道路相傳皆云︰‘賊已行弒,但未知弒者之爲日本人與我人耳。’臣弒君,在官者殺無赦。君父之讎,不與共天下。『春秋』之例,小君亦君也。彼閤部大臣獨不知斯義乎?奈何掩匿覆蓋,恝然若無事?無乃其中亦有貪禍幸變,以售其脅上制下、竊權逞勢之計者乎!要之,作賊者,兵則兵可誅也,廷臣則廷臣可誅也,日本人則日本人亦可誅也。匹夫匹婦之死而不得其命者,亦無不償之冤焉。有國母被弒,而讎終不復者乎?仍請復位發喪。”內閣大臣金弘集見疏,噫曰︰“是趙盾我也。”卻不以聞。
承憲、元夏二人,適寓江華,與公爲鄰,出處二人專以靖潛(墓碣銘︰靖獻)爲義,公尙謂︰“天下無必不可爲之日,君子無必不欲出之心。”至是,亦決意自廢。
斷髮令下,公避入普門島,爲空谷佳人,歌以見志。會有侍講之除,上疏自陳,乞得依托僧舍以終餘年。
未幾,上從李範晉之言,移蹕俄國公使館,命討稍從上出。
三十三年(1896)春,有海州觀察之命,上必欲公出,賜批褒嘉之曰︰“辭受自有時宜,卿今不宜苦辭。”又辭,則曰︰“卿之有守,朕已稔知,猶且委卑,豈無所以?”然公竟堅辭。及聞補外命,即日赴海州,待罪於民舍,曰︰“補外譴責也,不敢以不行。觀察榮官也,終不敢承。”上知其志不可奪,命流于智島之古群山。上實未嘗以公爲罪,故赦,不踰年,自古群山還。
患風痱,竟以今上三十五年戊戍(1898)六月十八日卒,是歲十月二十一日辛丑葬于江華乾坪庚坐原,從先兆也。
元配,大邱徐氏,縣監長淳女,賢而早歿,不育。
次配,結城張氏,仁根女,孝順有淑德。先公十三年歿,俱贈貞夫人。
男範夏,娶東萊鄭萬朝女,張夫人出。
孫男皆幼。
公策名早負重望,當世士大夫無不虛心援引。公亦未嘗遯世絕俗,每慨然欲有爲,而惟其不失其正,故與物寡合,一切事爲,無自以值。其所以自試者,惟使命而已。世變無常,國家多難,用事敗謬之人,未始非一時之望,而卒乃顛倒迷亂,陷爲亂逆者踵相接也。彼亦曷嘗性於亂逆哉?由其心有所蔽浸,以至於是矣。惟公則終始不迷,屹然獨立於胥溺之中,得全大節,是用何道哉?無利心故,見義明,見事亦明,事變百出,不能惑也。公將赴海州,以公服入行裝。建昇問兄︰“此行以謫自居,安用此?”公曰︰“東匪之亂常未靖,海西若有緩急,寧可以謫自居乎?”蓋公所守者約,而志則然也。公體不踰中人,然眉目疏朗,神采英發,性剛正明。白無矯情,無矜色,與人言恒率簡易,然截然有不可犯之色。心無嗜好,獨好書,坐臥寢食,書未嘗離眼。每讀古人書,至忠臣義士,勤勞王事,臨亂授命,未嘗不雙淚迸下。執二親之喪,三年未嘗啟齒。闋母喪,遊京師,友人有母者,稱吾母,公聞之淚下。自是諸友相戒無稱母,曰︰“無使某下淚也。”蓋公忠孝之性,見於容貌者如此。公爲詩文,專心刻意,不自輕發,以不朽爲期而已,不屑爲并世人知也(敍傳︰不屑與幷時人稱)。有著『明美堂集』二十卷、『讀易隨記』一卷、『黨議通略』二卷,藏于家。
烏乎公之歿!今六年(1903)于茲矣。建昇每舉筆,欲有所述,悲不能竟。自念一早溘然悔恨靡逮,因公自傳(敍傳),猥有架補,寧有所未盡,不敢溢也。
光武癸卯(1903)春,胞弟建昇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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참고 자료 :
鼻祖︰『漢書』,「揚雄傳上」:“有周氏之嬋嫣兮,或鼻祖於汾隅。”
壼德︰婦德。